2015下半年四川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遴选机关人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职位及名额
(一)文秘人员1名;
(二)财会人员1名;
(三)机要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坚定,综合能力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工作年限满5年(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年)。
4.具体岗位要求:⑴文秘岗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有较好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强。⑵财会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财会相关工作经历。⑶机要岗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州、县(市)机关单位办公室或机要部门工作经历,符合机要人员政审条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公文处理能力,掌握机要相关知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过或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的人员。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方式。
1、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各阶段成绩发布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2、拟遴选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示张贴于州人大机关公示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县市考生经所在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州级机关考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章后,带以下材料(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到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保科(州人大办公楼306室)报名,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8∶30-11∶30,14∶30-17∶00)
1、《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请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报考财会岗位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计划。
1、笔试科目:
(1) 文秘岗位:公文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 财会岗位:财会人员综合业务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 机要岗位:文秘和机要等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015年9月23日(8∶30-11∶30)到州人大常委会办政保科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比例:按照遴选计划以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岗不相适(试用)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七)考察
试用合格,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
六、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保科 0834-3865505
监督电话:州人大机关纪检组 0834-3865586
原标题: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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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遴选机关人员报名表.doc
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