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如皋市市级机关选调2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增强我市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如皋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市、镇(区、街道)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镇(区、街道)或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团市委岗位的镇(区、街道)或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可放宽至2年以上(含试用期)。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8月31日;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15年如皋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见附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于8月29日上午8:30-11:30改报其他职位。紧缺型专业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应试者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职能和招录需求确定测试形式及内容。
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部署,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实施前,相关方案须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三)面试
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综合得分,从到低分按照选调报名时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选调单位参与。重点考查应试者的德的认知、作风效能、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察
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部署,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及工作实绩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
在考察环节,如考生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如选调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五)公示与调动
综合考察情况,结合选调单位意见,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拟调动人选,在如皋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三、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共同参与,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政策咨询电话:87199096。
原标题:2015年如皋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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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如皋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xls
中 共 如 皋 市 委 组 织 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