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公告【94人】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考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单位确认后,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合格人员中递补,仅再进行一次体检、考核,如再出现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招聘工作领导组反映(电话:0354-2638533)。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晋中市人才中心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管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招聘主管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 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 0354-263853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4-307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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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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