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招聘1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公告
(三)考试
考试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采用理论考试及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
理论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专业加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普通话水平、镜头表现力和仪容仪表、气质等综合表现。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理论考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理论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确定,专业加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专业加试确定。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因取消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及后续环节均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在公示结束后填写《姜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并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有其他人事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期为3年,3年内不予办理其调往区外的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8869415(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录用调配科)
0523—88287011(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23—88869216(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jsjyhrss.gov.cn
原标题: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
2015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