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招聘公告【20人】
为了强化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市容管理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大同县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1.70米(含1.70米)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有明显社会劣迹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根据本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及招聘信息于2015年8月14至8月20日在大同县电视台、大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定为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报名地点设在大同县政务审批中心(大同县西街水务局大楼一楼)。
3、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1、体测时间:另行通知。
2、体测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
1000米跑计分标准为4分25秒(含)以内,4分25秒(含)——4分24秒(不含)成绩为50分,时间每减少(增加)1秒成绩增加(减少)1分,依此类推,3分35秒(含)以下为100分。
立定跳远: 200cm(含)——201cm(不含)为50分,每增加(减少)1cm成绩(减少)1分,依此类推,250cm(含)以上为100分。
4、体测程序: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人,采取设定专门场地、全封闭管理、现场随机抽号、不报考生姓名、全程录像监控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完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大同县电视台、大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的大同县市容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合同制人员,视报名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果报名人数小于等于规定招聘人数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重新确定招聘人数,通过体能测试择优聘用。
(四)体检
地点:大同县人民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体测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