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贞丰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招116人】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贞丰县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16名(其中,参公3名,事业113名)。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学历与专业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叁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8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2012年8月22日以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方式、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22日— 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局一楼大厅)。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4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小学幼儿教师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乡镇安监站人员须经县安监局同意,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