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为上机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不足60分的都会被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发改委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发改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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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
2015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