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选调3人公告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职位空缺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选调单位、选调职位、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全省公务员考录进入的参照管理人员和单位参公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的参照管理人员,下同)。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
(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5年8月18日9?00至8月21日17?00,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在上传照片前,请报考人员先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进入面试阶段时,各选调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
3、面试前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身份证明,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3)单位证明(附件2);
(4)其他有关能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材料。
(二)考试: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报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同意,同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调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入手续。一经调入,需与调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年限承诺书。
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事科0731-58269147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1066
原标题: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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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