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巩义市社区矫正人员招聘5人公告
一、用工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5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派遣公司派往巩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地址:巩义市新兴路新兴信用社院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主要工作: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受,报到,教育,管理与培训,制定社区矫正个案,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开展公益活动,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巩义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4、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熟练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第一年按照我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含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现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第二年及以后月工资在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上浮5%。合同一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考试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全日制统招生提供毕业证同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非全日制统招生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证件,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二楼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