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营山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0人】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解决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字〔2014〕75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其中:乡镇15名,乡镇卫生院15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21名,乡镇社会事业中心9名(具体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营山县2015年7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任满1个聘期(2013年7月30日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子女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不通过影响期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4日(工作时间内)。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工作时间内)。
3、报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7至8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48号县政府大院)。
(三)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报考相关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含续聘合同)、年度考核表等有效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3张,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每位报考者报名时不报具体单位。
3、报考者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报名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
(五)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岗位,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总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按规定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于考试前2天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报名者,在报名时间结束后次日下午16: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所有报考者在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考生采取《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成绩计算
1、报考乡镇小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小学《语文》×50%+小学《数学》×5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