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廊坊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1人】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报名结束后,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通知。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回原缴费账户。
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8日(周六)上午8:00-12:00。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于8月14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和岗位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8月15日到8月17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笔试准考证;
(5)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2015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8月20日-年8月21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8月23日。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2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2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面谈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时间不超过5分钟,占面试总成绩的30%。(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和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发布。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