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7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四川省范围内公开考调7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单位为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罗龙街道办事处、大观镇人民政府、汪家镇人民政府、黄沙镇人民政府、马家乡人民政府、林丰乡人民政府,考调名额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5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南溪区除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并须符合《岗位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符合本公告中《岗位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准考证
本次公开考调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7月23日。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将此表发至邮箱360339611@qq.com。同时应保持本人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带上以下材料到宜宾市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参加资格审查。
1.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同意报考,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需加盖公章)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张。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束一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笔试由南溪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5日(周六)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统一于2015年7月26日8:00在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政务大厅内)公示。
(二)面试。面试由南溪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对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2015年7月26日8:00-9:00 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政务大厅内)。
3.面试时间、地点见考调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对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考试总成绩在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考调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素质情况确定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
六、考核
考核由考调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结束,根据综合考核和政审情况决定考调人员。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区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调动的,责任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1—3333346 监督电话:3330479
原标题:宜宾市南溪区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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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