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
为强化人员结构调整,优化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遴选出来。
二、遴选单位及人员
雷山县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均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雷山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卫计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满3年及以上(不含基层服务期间);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