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遴选公务员33人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日(星期六)9:00—11:30在西安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4.查询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15年8月5日,报考者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和各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遴选职位按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015年8月10日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2年以上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登记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由于放弃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本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
1.报考者于2015年8月18日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看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部门组织实施,在8月25日前完成。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于8月27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面试于9月12日(星期六)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及相关事宜见面试公告。
4.面试全程摄像,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四)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6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不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职位,进入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若参加面试人数多于遴选人数但不足考察比例的,参加面试人员均进入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人数,视情况确定是否进入考察: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时,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其他面试人员进入考察,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时,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考察人员超过考察比例的,顺延1位小数位(四舍五不入)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考察由各遴选部门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二)体检
1.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遴选部门党组(党委)研究,按遴选人数等额提出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名单于9月24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体检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本人。
3.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向遴选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并由遴选部门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递补人员的体检按上述要求进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各遴选部门根据公示等相关情况,正式研究提出遴选转任申请,报市公务员局审定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公务员局名义统一下发公开遴选结果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及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在资格复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以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以上时间节点的,将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86786923
技术咨询电话:85455300
考务咨询电话:85456551
原标题:2015年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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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15年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2015年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西安市公务员局
2015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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