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南昌市遴选机关公务员49人公告(从基层)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和“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直公务员(参公)单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
二、遴选对象
经省级公开考试录用、符合遴选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本市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遴选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县(区)直机关、街道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应在县(区)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工作满2年;乡镇公务员应在乡镇以公务员身份工作满5年(2012、2013年经省考全市统一安排在乡镇锻炼两年的公务员可以报考);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遴选: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未满处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职位、报考条件
遴选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南昌党建网(http://ncdj.nc.gov.cn)
2、南昌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c.gov.cn)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