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永德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为切实组织做好2015年度全市考录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现将永德县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至14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复审地点
报考永德县(含乡镇)政府系统的考生到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与人员调配股参加资格复审(即:永德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4楼4033室)。
三、复审所需证明资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
⑵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在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定向招考“四个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服务证及相关证明
⑴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两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
⑵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⑶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⑷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注:请参加复审考生务必带齐有关材料,按时参加复审,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原标题: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5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