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武陵源区统计局电子计算站等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 2015年武陵源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5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众信息网(www.zjjwly.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7月17日至1997年7月1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与职位所提出工作性质一致、符合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报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的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 7月15 日8:30— 2015年7月17 日17:30(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4、现场报名流程:考生下载《武陵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二份(附件2)→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两份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填发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资格证、户口簿四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用100元。高考时户籍在武陵源区,因上大学迁出未迁回的人员,凭公安、教育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效证件报名。
2、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凡重复或多报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个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值:内容以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为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 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索溪镇中心。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5: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符合国家、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同时符合几个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照一项条件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当在2015年7月17日下午5:30前将相关部门核准的加分原件(附件3)报区人社局事业管理股(人社局401室),过期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