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袁喜鑫等156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日,8:00-12:00、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二、四楼会议室,可乘坐1、4、6、8、11路公交车到中山路明兴大酒店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5日,当天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可乘坐8路公交车到桂林路荷城初中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无人报考或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职位代码:080001001001)等职位的31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13日、14日、15日当天上午7:00集中。7月13日组织报考公检法系统、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体检;7月14日组织报考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职位的考生体检;7月15日组织报考桂平市、平南县职位的考生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将于7月8日在贵港党建网、贵港人事人才网公布。
体检集中地点: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院内(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可乘坐1、4、6、8、11路公交车到中山路明兴大酒店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