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广安邓小平研究中心遴选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邓小平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邓小平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事业单位文秘1名。
二、遴选范围
市、县两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7.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间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3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要求、资格审查程序:报名者如实填写《邓小平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学历证、荣誉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地址:广安市劳动街45号邓小平研究中心综合科(希望小学对面,电话:2345629、13568383773)。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3日到邓小平研究中心综合科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党建网、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广安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确定为邓小平研究中心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原标题:邓小平研究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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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