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遂宁市林业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人】
四、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7日前,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89191182@qq.c0m)。用人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7日14:00——17:00。报考者需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复审和确认: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人员于6月17日14:00——17:00由市林业局和市人社局分别进行资格复审与确认。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现场报名暨资格复审和确认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第五教学楼705室。
五、面试考核
(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林业局统一组织,成立考核评议组实施考核。
(二)面试时间暨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请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考核通知书》的要求准时进场候考。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技能操作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写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考核组考官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确定,应聘者面试成绩将在考核现场公布。
(五)市人社局、市林业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和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未申请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二)政审。由遂宁市林业局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到遂宁市林业局报到。填写《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报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3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的《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遂宁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5年遂宁市林业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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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遂宁市林业局
2015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