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肥西县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农委、县编办、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所需岗位条件和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本县现有在编人员不得报考,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人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7月2日上午8:00~11:30。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2015年7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肥西县人社局207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18号)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详见《肥西县2015年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上午 8:30-9:30 《综合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与所报专业知识相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县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肥西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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