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余庆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68人】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特制定《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选择单位。
2、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zyrs.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和余庆县政府网站上(http://www.gzyq.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余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6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资料下载”专栏进行查询对照(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县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A、B、D、E、K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
设置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缴纳100元考务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县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合卷)。公共基础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计算(其中A、B、K组职位笔试全部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I02、I07、I08职位及J组职位专业知识为临床知识,H职位为小学语文教师知识)。
笔试成绩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天内在余庆县政府网站(http://www.gzyq.gov.cn)进行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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