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凤冈县广电系统招聘3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特制定《凤冈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此次招聘由于岗位特殊,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1、凤冈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2、凤冈县文化馆音乐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舞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凤冈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 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 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 6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等材料);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6日。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要求的资格条件,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