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连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工作通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6号)精神,连州市招录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考察工作阶段。考察工作期间,请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3、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原件);
4、考生所在单位(或)提供的工作(或)鉴定材料(原件);
5、考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可待取得毕业证后再补办。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请各考生在2015年6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连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并准备1张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领取《调档函》,调档时间在2015年6月25日前交(寄或自带档案)连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2015年连州市招录公务员考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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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