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遴选公告【招83人】
六、笔试
笔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下进行,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安排。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职位所需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下进行,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安排。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人员按照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人数3:1及以内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职位3:1比例的(含笔试未达到3:1比例,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网站上公布),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列入体检对象及办法。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八、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因体检弃权(未参加)或不合格等原因致使体检考生达不到1:1(不含1:1)比例的岗位,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是否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筹安排部署,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从事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遴选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十二、未尽事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826111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科。
时 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监督电话:0855—8063311 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原标题:凯里市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5年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遴选单位联系电话一览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