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3工作人员公告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②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③面试内容: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口腔类、护理类、检验类等8个专业类别岗位采取专业技术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面试。财务类专业类别岗位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面试。
④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2、岗位代码为501-507的岗位:
(1)岗位要求: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专业技能考核: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该类岗位不受报考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限制,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3)资格复审:参照岗位代码为101-413岗位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4)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内容:采取专业技术考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成绩组成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岗位代码为101-413的岗位,总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笔试成绩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增加一项专业技能考核,者进入体检环节。
3、岗位代码为501-507的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照专业技能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增加一项专业技能考核,者进入体检环节。
4、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志愿报考广州血液中心增城区血站的还须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文)中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49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本公告中涉及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网络报名首日。
(三)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口腔类、护理类、检验类、财务类等9个专业类别岗位的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未能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需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九)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五、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或“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或“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如遇突发情况,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各项工作环节时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四)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020-32855106。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监察部门020-32855107。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点击下载)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点击下载)
3.资格复审目录表.xls (点击下载)
4.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点击下载)
5.2021年毕业生承诺书(模板).doc (点击下载)
6.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模板).doc (点击下载)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1月12日
原标题: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702495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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