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昌平区补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现将昌平区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见下图)
乘车路线:乘888、345支、357、376在昌平南大街站下车,下车按地图所示路线步行约10分钟即到。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 报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工程”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复印件,人事行政关系在京证明(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人事行政关系在京证明(即个人档案在京证明,由存档部门出具,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条件,请考生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咨询电话:69746532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