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广东福田区教育系统特聘博士公告【招30人】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6月特聘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6月特聘博士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毕业生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实干精神;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即1984年6月19日之后出生),特别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双大学及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报考者所有学历均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4.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惩戒对象;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特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并完成材料上传工作;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和面谈
1.时间和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应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6月特聘博士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的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3.因疫情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的,可线上资格审查和面谈;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三)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通过考察和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资格。经讨论研究,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及实习
福田区教育系统提供统一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适岗分配,办理入职手续。
三、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特聘人才在特聘岗位期间实行年薪制,约40万元/年。
(二)拟聘人员与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特聘岗位聘任合同,承担区教育系统教科研和教育教学工作。拟聘人员与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为六个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短期劳动合同薪酬为该岗位半年期“协议年薪”的70%,试用期薪酬标准为短期劳动合同月薪酬标准的80%;短期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拟聘人员工作表现等,续签中期劳动合同,中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年,薪酬标准按协议年薪标准执行。
(三)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及《福田英才荟教育系统人才奖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特聘人才享受20万元人才引进奖励,在合同期内按比例(4:3:3)分3年发放。签订中期劳动合同后,由福田区教育局协助特聘人才申报“福田英才”,获得认定的特聘人才将享受相应等级“福田英才”所享有的体检、子女入学等人才待遇。根据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福田区教育局还将支持并协助申报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
(四)引进的特聘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协助申请人才住房。
(五)引进的特聘人才采用“双培养、双交流、双向选择”用人模式,通过在福田区教育局局机关、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及区属公办学校设置“双导师”,鼓励特聘人才承担区级研究课题,支持人才专业发展。
(六)引进的特聘人才表现的,任职满1年后至中期合同期满结束期间,可通过选聘进入区属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且职称聘任符合任免条件,如继续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其科研经历视为区属公办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综合素质表现特别者可优先纳入区属公办学校校领导推荐人选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如因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延迟至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提供岗位相应层级的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的报考者,需做出书面承诺,承诺自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有权终止聘任合同。
(五)拟聘人员统一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安排工作。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https://chyidea.szft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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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特聘博士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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