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凤冈县城管局招聘城镇管理监察协勤人员1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经凤冈县城管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镇管理监察协勤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员的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职责:协助城管局负责值勤区域的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负责大型户外广告、城市道路、行道树及绿化带等设施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渣土车、脏车污染城市道路行为的管理;负责乱堆乱倒、门店装修等破坏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
(二)待遇:月薪1380元,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相关“保险”。
(三)管理:按照《凤冈县城管局协勤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户籍不限
(二)招聘对象:
1、高中、职中或高职及以上文化;
2、复员退伍军人放宽可以到初中文化,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城市管理工作事业;
2、男,身高1.62米及以上(女,身高1.5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年龄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2.5比例进行招聘,达不到比例的,则按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凤冈县城管局办公室。联系人:田雨25222429;
(三)报名者需持证件:(1)毕业证及其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其复印件;(3)复员退伍军人须持退役证件;(4)应届毕业生应持的就业推荐表;(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4日15:00至17:00(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3、笔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5日8:30。
3、面试地点:凤冈县城管局四楼会议室。
(三)加分:复原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再加10分。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凤冈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自行将体检合格表交城管局办公室。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须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记录和到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城管局党组研究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政审合格者,由凤冈县城管局与招聘人员分别签订协勤人员聘用合同。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3、本简章由凤冈县城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凤冈县城管局招聘城镇管理监察协勤人员的简章
凤冈县城管局
2015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