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应对新冠肺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
现将2020年5月22日发布的《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招聘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原公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中“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二、应聘人员须无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否则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条用于政法工作岗位);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四、以下岗位招聘条件作调整,按调整后招聘条件报考,其他岗位招聘条件不变。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仍按原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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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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