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启东市妇幼保健院招聘5人(编外)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信息宣传文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部工程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驾驶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限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和启东市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0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启东市汇龙镇民胜南路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楼(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另须提供报考学历之前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4)《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不收考试费;拟聘用人员体检费按实另行收取。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0年6月09日(上午8:30-11:30)参加面试,面试地址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1.对象:报考“1—5”的所有考生;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市卫健委官网(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卫健委官网(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薪酬待遇
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实行一人一议。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3552。联系人:朱老师。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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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及报名表.doc
启东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