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四川芦山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9人】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和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4年6月8日—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79年6月8日—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8.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的一线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8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楼会议室(芦山县芦阳街道友谊路8号)。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好《芦山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考生如系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中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芦山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实施。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因应聘人员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芦山县卫生健康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报名、面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要求,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报名和面试前十四日起,每日进入“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打卡个人健康情况。考生报名和面试当天应提前自我测量体温,若体温超过37.3℃或有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请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过程中做好防护)。考生报名和进入面试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并间隔1米有序排队接受疫情防控检查,配合出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及每日个人防疫信息码打卡记录,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签订个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报名和面试时若考生体温超过37.3℃,立即按要求在指定隔离区留观检测,对拒不配合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测量体温或违反其它防疫规定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不允许进入面试考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报名和面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只有身份核查时,考生暂时取下口罩,身份核查完毕后应立即戴上。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5-6521476
芦山县卫生健康局 0835-6522129
中共芦山县纪委、监委 0835-6523024
点击下载>>>
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芦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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