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仓山区教育局调整随军家属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废止规范性文件《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09〕52号),文件中涉及随军家属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一并取消。因此,对于今年3月份仓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2020年仓山区属学校招考教师公告》中原规定“符合招考条件的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报考,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现予取消,不再执行加分。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