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丽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新冠肺炎专项招聘202名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丽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决定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202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届、2018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
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rss. yn. gov. 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 yn. gov. cn) 、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丽江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网站(http://www.lj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4.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即报名。
5.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7.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8.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8日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报名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而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的情况。
9.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2020年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打印准考证。
10.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6)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可报考。
(7)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三、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麻醉、妇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博士毕业生可免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丽江市内,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通知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现场资格复审地址: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并通知报考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考生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麻醉、妇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
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
四、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各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一)执行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格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有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