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通山县第一中学、县职教中心、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公告【招6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通山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6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要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因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但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6.具备岗位表中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通山县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下个人应聘材料扫描版压缩打包发送至117705924@qq.com,压缩包、邮件名称均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例:A01张三;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表提交WORD版),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其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及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证明报名职位所需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和同底电子照(jpg格式);
报名完毕后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通山教育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关注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
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精神,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考官由相关专业教师或教研人员组成,每面试室设7名考官,其中主考官1名。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高中、中职岗位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特殊教育岗位采取现场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招考比例的岗位,不核减岗位。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8分及以上,可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面试成绩未达到78分的考生,不参加成绩计算排名,不予聘用。
如遇面试成绩并列,按以下优先顺序入围体检考核环节:
①202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②学历高优先;
③“双”高校毕业生优先;
④师范类专业优先。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通山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工作能力、态度、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在考核期间可以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以查证属实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之规定进行处理。
(二)实行岗位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本公告由通山县人社局、通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县第一中学0715-2380100
县职教中心0715-28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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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山县第一中学、通山县职教中心、通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急需、紧缺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通山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