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辽阳市环保局、辽阳市民政局招聘临时性人员25人公告【招25人】
七、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笔试、面试权重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权重成绩计算公式为:权重成绩(权重分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
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分别在报名现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有关媒体同时进行。
九、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派遣上岗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负责对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1、实发工资
各招聘岗位实发工资标准具体见附表。
2、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
辽阳市环保局:3630620
辽阳市民政局:2123477
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715559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为辽阳市环保局、辽阳市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辽阳市环保局、市民政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