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大方县妇幼保健院遴选18人方案
为加快我院建设和发展,更好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大方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院编制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0年大方县妇幼保健院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行政编制公务员及参公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单位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及参公身份,工资结构按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2.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遴选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遴选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遴选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遴选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详见《2020年大方县妇幼保健院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具有长期在报考岗位工作的思想。
2.报考人员需参加工作2年及以上(2018年5月18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要求合格以上)。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未违反生育政策及无违法违纪记录。
6.须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截止2020年5月12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4.截止2020年5月12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7.其他不符合参加遴选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信息于2020年5月12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dafang.gov.cn)及健康大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4:30-17:30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大方县杜鹃大道北段)
3.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2020年大方县妇幼保健院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贴1寸照片,另交1寸同底彩照4张,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录(聘)用文件(收取复印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街道由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卫生系统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教育系统人员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教育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他单位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大方县以外的考生还需加盖当地人社部门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等相关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职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2年来年度考核表(需原单位政工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公务员及参公身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本人放弃公务员及参公身份承诺书;
(8)报名时需缴纳100元报名费;
(9)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大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大方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复审。
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考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17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全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