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作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网上体检通知,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或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不合格标准见附件2)。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为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管委会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初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由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应届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四)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六)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七)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八)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820152;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机构:中共宁波市纪委保税区工作委员会,电话:0574-12388,86888679。
原标题: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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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doc
2.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考核不合格标准.doc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
2015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