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安徽濉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2人】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20年上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濉溪县2020年上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濉溪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及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笔试、面试等时间安排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x.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濉溪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0年5月23日16:3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x.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20年5月24日16:3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5月25日16:30之前,在网上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一般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及减少的岗位, 于2020年5月26日在濉溪县政府网(www.sxx.gov.cn)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2020年5月26日12:00-16:3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予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2、笔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加分政策:属经安徽省统一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书到濉溪县人社局四楼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成绩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笔试成绩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