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博士人员10人简章
扬州妇幼保健院为市属公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等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因医疗保健工作需要及新建“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人才建设要求, 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产科、儿科等博士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博士各2名,小儿外科、乳腺科博士各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无不良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待遇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才一经录用,按医院人才招聘引进待遇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包括一次性人才安置费、博士科研启动费、实行年薪制、按月发放专项津贴、提供过渡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yzsfybjy@163.com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扬州市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7号楼四楼人事处,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一份,根据个人情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外语合格证书、奖项、主持科研项目等。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需上传上述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2、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资格、奖项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原件。
3、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考核。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综合能力等,由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情况,同专业相对集中,必要时符合条件人员可单独面试。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方法
每个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相应人员。如果出现并列分,按以下条件顺位排序录取:专业能力得分、综合能力得分、第一学历、职称高者优先。仍不能确定则采取加试专业笔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录取。
五、体检
根据参与考核的专业和人数,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酌情考虑递补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填写《扬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人才聘用资格备案表》和《扬州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考核评价表》,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正式报到时签订聘用合同。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上述情形,解除聘用合同。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
八、纪律监督
1、为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室、医务处、护理部、科教处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62;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5981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4-87361173 联系人:向老师、尹老师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4月14日
原标题:扬州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http://wjw.yangzhou.gov.cn/yzwshjh/zpzl/202004/06e6e473944646dfa1673e0909cff83e.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