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定西市】公务员考试公告(52人)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5月24日09∶00至5月31日16∶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根据《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在报名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任何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尤其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自己的身份信息要严格管理,自称被他人冒用身份证已经报名需要更改报考职位的,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市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单位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5月22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这部分人员只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确认期间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2房间办理减免费用手续。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低(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考录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后,于6月25日09∶00至7月4日0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复印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考录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其开考比例报经“省考录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降低,按照《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执行。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应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避免耽误正常参加考试。
(三)笔试时间
2015年7月4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四)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7月下旬公布,应试人员也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也可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办组织专门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证明材料等,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2013〕516号),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面试前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考录办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分别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市考录办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联系电话等事项,在上述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考录办负责计算出应试人员最终成绩。具体办法为: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上述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