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务川县住房和城建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招聘20人公告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1:1比例女前3名、男前17名参加体检;报名人数不足女3人、男17人,全部参加体检,由务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负责,体检时间为5月22日上午8:00分,体检集中地点:务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和招考简章规定身高、视力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环节;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一次性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复查,认定为不合格。人员不足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实行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时间:2015年5月23日—5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较严重问题的,查证属实后不予聘用,因公示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公示期间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到面试成绩女前3名,男前17名人员所在乡镇和家庭进行走访。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定《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二)上岗后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
1.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可解除合同。
2.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徇私舞弊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3.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主管部门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4.政策法律规定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原则。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成立招考领导小组
组 长:谢世礼
副组长:文明、赵福平、刘海东
成 员:韩风、陈东、田磊、刘海清、汪治勇、刘小燕
(二)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人员派驻都濡镇、大坪镇、镇南镇、浞水镇四个中队工作。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勤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5622774、25624582
监督电话:0851-25621141(县监察局)
原标题: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建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2015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