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仙居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二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总成绩。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题型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序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七、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5年5月2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5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5年5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证书的,凭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考对象和条件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6.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7789933
12.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xjhr.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招聘公告公示栏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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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仙居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