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张家口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79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张家口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级科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张家口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般在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职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或新提拔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关于遴选条件的说明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1月1日。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11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