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贵阳市贵安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40人】
2、资格审查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原件备查;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材料,具体如下: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原件备查。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张,原件备查。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审查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审查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1、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贵安新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体检
体检在“招聘办”的监督指导下,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贵安新区“招聘办”同意后可以复查1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报经“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审批
1、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行文聘用,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办理,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调整。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任教师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一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岗位聘用按现有空岗进行平等竞争。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电话:88900120(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
2019年12月6日
原标题:贵安新区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axq.gov.cn/xwdt/gagg/201912/t20191206_1842006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安徽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 2024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聘用人员公告
- 海南省旅游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 2024江苏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招聘教师(第二批)拟聘(八)公示
- 2024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公安学院筹备处)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体育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年池州市技工学校招聘教师12人公告
- 2024江苏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学校招聘教师(第二批)体检(第七批)公告
- 2024安徽阜阳市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第二批)拟选岗人员公示
- 2024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第二批招聘57人公告
- 2024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