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四川宜宾学院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招3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力资源与社会厅“人事考试”专栏[www.sc.hrss.gov.cn,下同]、四川省教育厅官网[www.scedu.net,下同]和宜宾学院网[www.yibi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是一所环境幽美、底蕴丰厚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宜宾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的美誉,是国家确定的沿江城市带区域中心城市,是四川省委确定的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和7个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城市之一。
学校现有19个二级学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65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教育。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4人,其中高级职称368人,博士、硕士850人;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等9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4人,宜宾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教师、师德标兵等40余人。另聘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校外专家教授220余人。
学校致力于高水平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丰富学习资源,图书馆藏书近700万册。组织学生参加国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人数多,成绩斐然,近三年来,共获得竞赛奖83项、省级竞赛奖520项。学生综合素质显著,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
学校着力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建有省厅级科研创新团队9个。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共建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固态发酵资源利用等4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联合建设香料植物开发与利用、农村社区治理研究中心等11个市厅级科研创新平台。成立了南亚东南亚、三江人工智能研究院,建成新材料、电子测试等4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建有院士工作站,诺贝尔奖工作站。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校地、校校、校企合作,与同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大学建立了联合办学机制。国际化办学格局初步形成,实现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共享,组建中德工程学院贯彻“产教融合、校企融合”工程师培养模式,组建中美应用技术学院将OBE教育理念辐射至全校各专业,推进中俄培养项目展开课程、师资、学生方面的交流。 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与澜湄流域国家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成立澜湄汉语学院。
学校现有A、B、临港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约2800亩。新建中的宜宾学院临港校区总占地1500亩,规划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分三期完成,第一期工程占地495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将于2019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学校通讯地址为: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宜宾学院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宜宾学院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的网站为宜宾学院招聘网站(http://zp.yibinu.edu.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00:00至2019年12月13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我校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学院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宜宾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表》后,请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宜宾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在网上进行质量检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00:00至2019年12月13日18:00。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及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因个人未按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造成的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责任自负。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宜宾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9年12月9日00:00-2019年12月13日19:00登录到宜宾学院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减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9年12月16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纳笔试考务费,由报考者于2019年12月20日17:30前当面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告知宜宾学院人事处(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3楼315室,邮箱ybxygz@163.com)。宜宾学院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19年12月18日9:00-2019年12月19日17:00前登录宜宾学院报名网站并打印本人《准考证》2份(请确认打印的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 面试总成绩 ×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知识和能力》共1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知识,以及分析、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12月21日在宜宾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9年12月23日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12月24日12?00前的工作时间电话(0831-353098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有变动的查分结果于2019年12月24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9年12月19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宜宾学院人事处(地址:宜宾市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行政楼315室,联系电话0831-353098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宜宾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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