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公告【招8人】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学院概况部分(http://210.46.80.37/index_mk.aspx)。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为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身心健康。
(三)应聘人员须热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事业,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校尽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切实做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践行者和接班人”。
(四)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的本硕博各学历层次中至少有一学历层次专业应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一级学科背景。
(五)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5日16:00时
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填写《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以邮件“应聘单位+应聘部门+所学专业”命名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r@hrbmu.edu.cn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12月9日
地点:校本部主楼人事处114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1.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网上打印《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聘登记表》,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SSC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2.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主要从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思想品德、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具体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 考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考核
在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人事关系调整至马克思主义学院,任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拟聘人员应服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课程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一律不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人员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0451-86661657,hr@hrbmu.edu.cn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24134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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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面向校内公开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hrbmu.edu.cn/content/172.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