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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招23人】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人才,充实我院人才队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泰州市办学,为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学院之一。

学院现设中医学、中医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学、应用心理、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方向/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18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

学院师资优良,多年来,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自有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聘请了包括全国“”在内的近百名特聘教授、兼职教授。

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狠抓内涵建设,努力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内部运行规范高效,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医药特色、“校”“城”融合、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母体大学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及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学院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核心,师资建设为关键,和谐校园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学院入选武书连2019年“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全国255所独立学院中有26所入选),在26所高水平独立学院中,我院排名第13,省内排名第4。全院师生凝心聚力,励精图治,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和泰州中国医药城产业发展的新型独立学院。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①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我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

四、相关待遇

(一)关于A、B和C类博士的界定

我院本次招聘的博士分为A、B和C三类,分别界定为:

A类博士:理科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累计影响因子15分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8分以上;文科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SCI论文3篇以上,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

B类博士:在省级以上刊物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理科至少有2篇SCI论文、文科至少有2篇SSCI论文或4篇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或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累计影响因子达12分以上,或者单篇影响因子达7分以上。

C类博士:指我院紧缺型人才,对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不作明确要求,但是在进人考核中作为参考依据。

(二)薪酬待遇

A类博士薪酬待遇参照我院副教授七级标准,第一轮聘期为3年,另外可按照我院相关规定享有内涵建设成果奖励。

B类博士薪酬待遇参照我院九级标准,第一轮聘期为3年,另外可按照我院相关规定享有内涵建设成果奖励。

C类博士薪酬待遇参照我院十级标准,第一轮聘期为3年,另外可按照我院相关规定享有内涵建设成果奖励。

(三)科研启动费:

A类理工科(医学或药学类等学科)博士:科研启动费为15万元。

A类文科(哲学、经济、管理类等学科)博士:科研启动费为人民币5万;

B类理工科(医学或药学类等学科)博士:科研启动费为人民币8-10万;

B类文科(哲学、经济、管理类等学科)博士:科研启动费为人民币2.5万;

C类博士:酌情提供科研启动费。

(四)其他政策支持

1. 提供过渡性住房。

2. 对配偶酌情安排工作。

3. 利用学院科研资源,为其搭建科研平台,帮助申报高水平科研课题。

4. 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场所。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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