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昌吉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港澳台居民需由申请人自行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通过认定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申请人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依程序及时更正。
六、其他事项
(一)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产检档案证明材料。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错过体检时间、错过现场审核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选错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昌吉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昌吉州教育局 |
0994-2348134 |
木垒县教育局 |
0994-4869698 |
奇台县教育局 |
0994-7228318 |
吉木萨尔县教育局 |
0994-6918296 |
阜康市教育局 |
0994-3227291 |
昌吉市教育局 |
0994-8166242 |
呼图壁县教育局 |
0994-4500446 |
玛纳斯县教育局 |
0994-6651736 |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昌吉州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doc
原标题:昌吉州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j.gov.cn/p1/tzgg/20240920/27800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