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民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民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编外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民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民丰县公安局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原标题:2024年民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q8_kxPee-kmYyL0J8t96g
(责任编辑:李明)